期盼已久的判决,还受害者以公道,也给一切正义人士以安慰
文 | 郑岩
劣迹斑斑的“人贩子”,受到了正义的审判!
今天上午,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,对被告人余华英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尽管余华英表示上诉,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出公正的裁决。
科力股份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为张万武、郭艳芝和张子恒,其中张万武与郭艳芝系夫妻关系,张子恒系张万武、郭艳芝之子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张万武直接持有公司39.29%的股份,通过天津科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间接持有公司0.72%的股份,张子恒直接持有公司26.44%的股份,郭艳芝直接持有公司24.85%的股份,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91.30%的股份,控制公司90.58%的股份,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
一次次拐卖背后,是多少孩子的噩梦,是多少父母的绝望,是多少家庭的破裂。卖掉亲生儿子,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,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;被拐卖的杨妞花25年后才找到姐姐,却得知父母早已积郁成疾去世;有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到,部分家庭至今无法相认……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,多次拐卖儿童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期盼已久的判决,还受害者以公道,也给一切正义人士以安慰。
这是一堂面向公众的“法治课”。
去年9月,此案一审已判处余华英死刑。此前重审虽然判决结果相同,但澄清了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,将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。法治不光要看结果、看判决,也要看过程、看程序。确保罪无遗漏,是对每一个被害人权益的尊重,体现了法治的严谨与审慎,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。
这是一部震慑不法分子“警示片”。
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高年限是20年。但现实中,不少孩子被解救已是成年以后,一些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百般躲藏。刑法规定,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余华英案重审判决充分说明:正义可能迟到,但绝不缺席。我国始终对拐卖儿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。“人贩子”切莫心存侥幸,无论跑多远、藏多深,哪怕不配合、不认罪,真相终将大白,犯罪必遭严惩。
对待拐卖行为,要严打、严惩,也要严查、严防。社会治安水平改善,加之生育理念发生变化,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。但不少积案仍未告破,犯罪土壤仍未完全铲除,并衍生出借助培训、依托互联网进行拐卖等新手段。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,加强儿童权益保护仍不可掉以轻心。
今天还有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:另一起备受关注的拐卖儿童案件“梅姨案”中第9名被拐儿童已成功找到,标志着该案涉及的被拐儿童全部找回。健全常态化打拐防拐机制,各部门形成合力,各组织发挥作用,全社会从共识到行动,才能携手筑起安全网,杜绝悲剧发生,实现“天下无拐”,让“被拐走的人生悲剧”不再重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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